发布时间:2024/9/3 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 来源:本站
重庆傲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采购代理机构)接受彭水县摩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采购人)的委托,对其“彭水摩围山景区五星级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创建标识系统采购项目”项目进行招标,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。
项目名称 |
成交供应商(名) |
最高限价(元) |
彭水摩围山景区五星级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创建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|
1 |
366608.46 |
(一)一般资质条件
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、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。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:
(二)特定资格条件
无
(一)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,请自行在http://www.cqjljt.com/Index.shtml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。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,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实质性要求内容。
(二)采购公告期限: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。
(三)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时间:2024年9月6日10:00-10:30。
(四)响应文件开启时间:2024年9 月6日10:30。
(五)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地点:彭水九黎城三楼会议室
(一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(分包)下的政府采购活动,否则均为无效响应。
(二)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,否则均为无效响应。
(三)同一合同项(分包)下的货物,制造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,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。
(四)本项目的补遗文件(如果有)一律在http://www.cqjljt.com/Index.shtml 发布,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;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,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(如果有)的内容。
(五)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,恕不接收。
(六)采购费用:无论采购结果如何,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(七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。
(八)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。
(九)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财库〔2016〕125号,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,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
采购人:彭水县摩围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
地 址: 靛水街道洋霍村红春坨
联系人:宁老师
联系电话: 18996968626
比选代理机构:重庆傲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地址:重庆市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社区(江城美景2#-1-7)
联系人:杨老师
电话:18184015000